为进一步创造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,全面推进依法治省、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江苏作出新贡献,江苏省法学会从今年8月开始,开展了“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”评选活动。经个人申报,初评单位评选推荐,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、公示,近日,江苏省法学会召开“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”评选委员会会议,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选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宋晓等10人为“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”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王蕴等10人获“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”提名奖。
我校史良法学院钱玉文教授在评比中获“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”提名奖。本次入选的青年法学家或是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”,或是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突出的法律实务工作者,年龄均在45岁以下,并在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,在全省乃至全国法学法律界有一定的知名度。(通讯员/陈子威 编辑/郁涛)